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获证组织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合规合法、规范的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避免法律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五洲联合检验认证(珠海)有限公司的获证组织,包含管理体系、服务和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
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要求
3.1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获证组织应按期接受每年的监督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继续使用该证书。
3.2. 证书可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和我司网站https://www.wezo.org.cn查询。证书有效性以网站查询的信息为准。
3.3获证组织应在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认监委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3.4获证组织应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及相关信息,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及相关信息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
3.5、获证组织应妥善保管认证证书,如发生丢失、损坏,可申请补发。
3.6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后,获证组织应停止展示认证证书以及使用文字描述,停止将有关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及相关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3.7获证组织不得利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外的其他管理体系、产品或服务获得认证, 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
3.8、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涂改、出借、出租、转让、非法买卖、部分出示及部分复印。
3.9获证组织不得将认证标志使用在被认证范围以外的各类产品(包括实验室检测、校准或检查报告)以及各类宣传媒体上,进行误导宣传。
3.10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标志不可直接使用在产品上,以证明或暗示产品合格;不得应用于产品或消费者所见的产品包装上,或以任何其他可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的符合性。
4、证书变更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申请认证信息变更,必要时接受现场审核:a. 采用的标准变更;b. 证书持有者变更;c. 认证范围变更;d. 产品认证单元变更;e. 企业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变更等
5、认证证书的终止使用/误用
5.1 当我们暂停、撤销全部/部分认证范围或证书注销时,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撤销(或注销)的证书应及时归还我司或销毁。
5.2、以下行为都构成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的误用:
a)对认证证书的误导宣传或虚假声明;
b)擅自宣传未经认可的扩大认证范围;
c)其他不正确地使用证书。
6、对于违反认证证书使用规定的处理
凡发现证书的持有者在广告、宣传材料中对认证资格的不正确宣传或认证证书未按规定使用,有误导或虚假声明的情况发生,我们将对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做出响应和采取措施,包括暂停认证资格、撤销认证资格、公告违规行为等,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洲联合检验认证(珠海)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